一、體檢人員名單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考察合格,確定周世昌等79人為2025年北海市海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人選(見附件1)。尚未完成考察的崗位(見附件2),待完成考察后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入圍考生進行體檢,不再發布體檢公告。
具體入圍體檢的考生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并到指定地點領取《體檢通知書》。請入圍體檢的考生認真閱讀《2025年北海市海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體檢須知》(見附件3),于體檢當天持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體檢通知書按時到達集中地點參加體檢,如考生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憑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考場轄區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臨時身份證明方可參加體檢,其他證件(證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體檢。如體檢前考生遺失體檢通知書的,考生可先寫誠信考試承諾書,憑居民身份證參加體檢,待體檢結束后,本人攜帶補全的證件在規定時間內到體檢實施機關現場驗證。
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集中時間和集中地點
體檢集中時間:2025年7月5日上午7:00前(具體體檢時間見體檢通知書)
體檢集中地點:北海市海城區機關第二停車場(長青北路3號北海市環境衛生管理處)
三、體檢項目及標準
體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工作根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及標準要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24〕3號)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當日、當場復檢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復檢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參加復檢人員的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承擔復檢工作的醫療機構只對復檢項目做出體檢合格與否的結論;體檢的最終結論由承擔初次體檢的醫療機構根據復檢結論做出。
考生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體檢人選遞補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崗位或相應指標招聘計劃。
五、其他
(一)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二)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給予不予聘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并按照事業單位聘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考生放棄體檢資格的,將依照規定進行誠信記錄。
咨詢電話: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9-2097727
附件:1.2025年北海市海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人員名單
2.2025年北海市海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未完成考察崗位情況表
3.2025年北海市海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生體檢須知
北海市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