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圖方便,在家門口新開的美容美發店充值消費。誰知道,美容美發店因為經營問題,一再出現“變故”。那么,儲值的美容卡里剩余不菲金額,該向誰主張?
4月10日,句容法院發布一起案情。小李、小孟、小韓三人居住在句容市寶華鎮恒大雅苑小區。2021年5月,其小區底商樓下新開了一家美容美發店,在開業之際,三人覺得該美容美發店離家近,為了方便,三人在該店分別辦理了會員卡,并分別充值了2000-3000元不等。
2022年初,該家美容美發店更換了新的門面,店名也進行更換,三人詢問得知,原經營者劉某因經營不下去,轉讓給了現在的邰某。并且,邰某告知三人需另行充值才能激活原會員卡,原會員卡中的余額才可以繼續使用,否則將不能繼續消費。三人無奈,又分別充值了3000-5000元不等。
可令三人沒想到的是,新的美容美發店經營到2022年8月就張貼告示:”因本店經營不善,暫時停業,會員可憑會員卡至位于句容市城區的一店繼續消費。”三人居住在句容市寶華鎮,去句容城區店鋪消費明顯不方便,于是三人聯系邰某要求退款,邰某拒不退款。
不得已,小李、小孟、小韓分別向句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邰某退還卡中的余額。庭審中,邰某辯稱三人會員卡可以在其他店繼續消費,且會員卡系原經營者劉某辦理,其拒絕向小李、小孟、小韓退還卡中的余額。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李、小孟、小韓與美容美發店建立了服務合同關系。三人根據自身的消費便利,選擇了在其居所附近的店鋪接受美容服務,原店鋪被新店經營者邰某所承接后,視為邰某對原債權、債務亦進行了接受。該店鋪撤店后,雖然邰某表示,會員卡可以在其他店鋪繼續消費使用,但小李、小孟、小韓不同意變更服務地點,其有權選擇解除合同。
據此,法院判決,雙方服務合同解除,邰某向小李、小孟、小韓三人退還預付卡余額。
主審法官表示,消費者選擇服務的自主權受法律保護。美容美發店作為經營者,不得強制締約,不得強制消費者接受其服務。故在消費便利性改變的情況下,消費者有權選擇與美容美發店解除雙方之間的美容美發服務合同,并要求其經營者退還未消費的服務費。
在此,法官也提醒消費者,在選擇長期性服務時,經營者的聲譽、經營狀況等也要進行適當考察。(通訊員 徐偉 記者 萬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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